幕墙检测的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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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规范依据
(1) GB/T15227-2007《建筑幕墙气密、水密、抗风压性能检测方法》; .
(2)GB/T18250-2000《建筑幕墙平面内变形性能检测方法》。
幕墙主要是由结构框架与镶嵌板材组成,不承担主体结构载荷和作用。作为建筑物的外墙护围,能起到良好的装饰效果,大型和高层建筑经常会使用到。
幕墙的性能包括:风压变形、雨水渗漏(水密性)、空气渗透(气密性)、平面内变形、热工性能(保温、隔热)、空气隔声性能、耐撞击、光学性能、承重力性能等。
二、条令依据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和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以及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规定,提出以下技术要求:
1使用范围
1.1中小学、托儿所、幼儿园、青少年宫和养老院二层以上部位不得采用玻璃或石材幕墙。住宅、医院的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工程以及立面改造工程不宜采用玻璃或石材幕墙。
1.2在T形路口正对直线路段处,不得采用玻璃幕墙.
1.3玻璃幕墙用玻璃的可见光反射率不得大于0.30.其中,下列区域幕墙用玻璃的可见光反射率不得大于0.16:(1)城市道路红线宽度大于30米的,其道路两侧建筑物20米以下立面,其余路段两侧建筑物10米以下立面;(2)城市立交桥、高架桥两侧相邻建筑。
三、部分使用场景
(1)十字路口或多路交叉口处的建筑。
为加强建筑幕墙建设和维护管理,提高安全性能,保障公共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、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和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以及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规定,提出以下技术要求:
1使用范围
1.1中小学、托儿所、幼儿园、青少年宫和养老院二层以上部位不得采用玻璃或石材幕墙。住宅、医院的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工程以及立面改造工程不宜采用玻璃或石材幕墙。
1.2在T形路口正对直线路段处,不得采用玻璃幕墙.
1.3玻璃幕墙用玻璃的可见光反射率不得大于0.30.其中,下列区域幕墙用玻璃的可见光反射率不得大于0.16:(1)城市道路红线宽度大于30米的,其道路两侧建筑物20米以下立面,其余路段两侧建筑物10米以下立面;(2)城市立交桥、高架桥两侧相邻建筑;
(2)十字路口或多路交叉口处的建筑等。